那一年,我女兒6歲。
國慶節時,親戚帶著孩子來我家玩。
小男孩五歲左右,正是淘氣的時候,一上來就把我女兒最心愛的變形金剛,扯得四分五裂。
女兒來向我告狀,我礙于面子,想也沒想就告訴女兒:
“你是家里的小主人,弟弟是客人,東西壞了就壞了,沒什么大不了的。”
女兒見我發怒,只得默默開始清理玩具。
親戚家的小孩呢,則一邊蹺著二郎腿,一邊吃著薯片看電視——薯片還不斷往地上掉。
女兒幾次張嘴,又看了看我,把嘴邊的話憋了下去。
女兒10歲那年,上小學四年級。
有天她哭著回家,臉上還掛了彩。
她一到家就委屈吧啦地對我說,同學搶她的橡皮,還各種欺負她。
剛巧那天我被領導痛批了一頓,看見女兒畏畏縮縮的樣子,頓時暴跳如雷:
“怎么他就搶你的,不搶別人的?”
女兒一臉錯愕地看著我,小小的她也還不懂,為什么自己受欺負了,媽媽要發這么大的脾氣。
是不是我哪里做得不對?
從此以后,我再沒聽到女兒對我說起學校的事。
從那以后,女兒臉上那種孩童該有的天真與微笑,慢慢消失了。
她走路時開始變得有點駝背,也變得更加沉默了。
這種沉默,在女兒15歲那年到達了頂峰。
我覺得慶幸,因為眼前這個小女孩,再不像從前般有那么多問題了。
外人眼中的她,品學兼優,是個很有教養的乖乖女。
在學校,她總是任勞任怨地幫老師和同學做各種事情。
她也把自己的生活打理得井井有條:
每天準時起床早讀,去學校,回家,再也不需要我接送。
她不再像小時候那樣,嘰嘰喳喳吵著和我說起她的幸福和煩惱。
她也不會再對我哭了。
我深感欣慰,養女十幾載,她終于長大了,懂事了,獨立了。
女兒18歲時,考上了遠方城市一所名牌大學。
高考前我曾苦口婆心勸女兒就留在本省,她依舊決絕地選擇了外地學校。
我雖然覺得有些失落,也只是覺得,孩子翅膀硬了,總是要飛的。
大學里,女兒也是宿舍里,脾氣最好的那一個。
整理內務時,她不僅做好自己的那份,也會幫室友把床鋪整理干凈,平日里,還幫同學打飯、提開水瓶。
有年她參加創意提案比賽,同寢室的女孩竊取了她的創意,拿了第一。
女兒知道了,依舊沒有發脾氣。
她只是更沒日沒夜地學習,希望這些糟心的事情可以自動被過濾。
但是再后來,她發現自己的男朋友,和偷了自己創意的那個女孩走在了一起。
善良的女兒,莫名其妙地就失戀了。
那段時間,她茶飯不思,以淚洗面,但依舊在不停地反省自己。
“一定是我哪里做得不夠好,他們才這樣對我。”
6歲那年,女兒的玩具被侄兒弄壞了,我會過去抱抱女兒,告訴她,你可以要求他們再給你買一個。
我會溫柔而堅定地告訴她,
“女孩子也可以喜歡變形金剛,除了你自己,沒有人可以定義你。別人弄壞你的東西,就該賠給你,這是你應該享受的權利。”
10歲那年,有同學欺負她,我應該問清楚事情緣由,去學校為女兒爭一個理。
我會告訴她:
“被人欺負不是你的錯,如果你感覺自己被冒犯了,就應該告訴老師,或者狠狠地回擊。”
18歲那年,女兒離開家開始陌生的生活,我應該告訴她,做人要善良,但一定不能太善良,必要的時候,一定要學會亮出自己的爪牙。
如果一開始,我這么做了,我的女兒,就不會變成一只任人宰割的綿羊。
她的人生中,就不會有那么多委屈、挫敗、失望和不甘。
這也是我,一個在教育上走過了很多彎路、最后后悔不迭的媽媽,最深切的領悟。
所以,如果你有女兒,請告訴她,你不用太有教養,你可以有自己的個性和鋒芒。
你不必凡事委曲求全,你應該活得愜意暢快。
因為你是自由的,而我們會永遠無條件愛著你。